来源:一零一研究所 时间:2017-11-24 4335
1. 职 业 概 况
1.1 职业名称
遗体整容师。
1.2 职业定义
使用化妆品、药品和器具,从事遗体整容、整形、化妆和美发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遗体整容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遗体整容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遗体整容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遗体整容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遗体整容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和分析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五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个标准360学时;四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300个标准学时;三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260个标准学时;二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240个标准学时;一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四级遗体整容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遗体整容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一级遗体整容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能够满足5人以上同时进行遗体整容专业技能操作的设备、设施。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有关人员。
1.8.2申报条件
—— 五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四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三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二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一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门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以上),二级、一级遗体整容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
1.8.5鉴定时间
五级、四级遗体整容师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20min。三级、二级、一级遗体整容师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15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2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遗体整容室进行。
2. 基 本 要 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刻苦勤奋。
(2)团结互助,诚实守信。
(3)文明操作,善待故人。
(4)爱岗敬业,与时俱进。
2.2基础知识
2.2.1遗体整容的基本概念
(1)遗体整容的定义
(2)遗体整容的分类
(3)遗体整容的作用
2.2.2人体解剖常识
(1)人体基本结构
(2)人体器官与系统常识
(3)人体局部解剖知识
2.2.3死亡学基本知识
(1)死亡原因
(2)遗体分类
(3)遗体腐败与霉变
2.2.4遗体整容化妆基本知识
(1)常用化妆品分类及作用
(2)遗体整容化妆的内容
(3)遗体整容化妆的标准
2.2.5遗体整容的环境与卫生
(1)整容室环境保护知识
(2)整容室卫生防疫常识
(3)整容师个人卫生防护
2.2.6相关法律与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4)《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
(5)《消毒管理办法》的相关知识
3. 工 作 要 求
本标准对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遗体整容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五级遗体整容师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一、 整 容 准 备 | (一)识别遗体 | 1.能够识别正常死亡遗体 | 1.正常死亡遗体的识别方法 |
(二)制订方案 | 1.能够制订正常死亡遗体的整容方案 | 1.正常死亡遗体整容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2.整容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 | |
二、 清 洁 更
| (一)遗体清洁 | 1.能够使用常规清洁剂对遗体进行清洗 | 1.遗体清洗、消毒的步骤和方法 |
(二)遗体更衣 | 1.能够按照传统习俗为遗体穿戴服装 | 1.遗体更衣的顺序、方法2.遗体佩带服饰的方法
| |
三、 容 化 妆 | (一)面部化妆 | 能够使用遗体化妆用品、用具,按照基础化妆程序完成面部的化妆,达到着色均匀、自然 | 1.遗体常用化妆品的名称、用途和性能 |
(二)剃须修面 | 1.能够对剃须修面工具进行消毒 | 1.剃刀的种类与保养 | |
(三)发型制作 | 1.能够梳理一般男女发式 2.能够给遗体配戴假发 | 1.理发工具的性能和使 用方法 2.理发的基本操作程序 | |
四、 整 容 整 形 | (一)眼部闭合 | 能够用按摩方法使眼部闭合 | 眼部按摩方法 |
(二)创缘闭合 | 能够使用粘合剂闭合躯体、肢体等体表损伤 | 体表损伤的粘合方法与要求 |
3.2四级遗体整容师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一、 整 容 准 备 | (一)识别遗体 | 能够识别病理性死亡遗体 | 常见病、传染病等病理性死亡遗体的识别方法 |
(二)制订方案 | 1.能够制订病理性死亡遗体的整容方案 | 1.病理性死亡遗体整容方案制订方法及要求
| |
二、 清 洁 更 | (一)遗体清洁 | 1.能够使用不同的清洁材料对遗体面部及必要部位进行清洗 | 1.遗体血迹的清洁方法 3.各管道口清洗消毒方法 |
(二)遗体更衣 | 能够为腐败遗体、缺损器官遗体、肢体分离遗体、粉碎性遗体穿戴服装、佩带服饰 | 腐败遗体、不完整遗体的更衣方法与技巧 | |
三、 美 化 妆 | (一)面部化妆 | 1.能够调配简易的化妆油彩 2.能够选用正确的底色对不同肤色进行化妆 3.能够对遗体面部进行修饰 | 1.化妆油彩的配制方法 2.常用化妆品的使用方法 3.常用色彩的调配方法 |
(二)剃须修面 | 1.能够使用反手刀法剃须修面 | 1.反手刀的操作方法 | |
(三)发型制作 | 1.能够修剪一般男女发式 2.能够使用一般理发工具为遗体做一般发式造型 | 1.发式修剪的程序及技法 2.男女发式的一般造型 | |
四、 整 容 整 形 | (一)眼部闭合 | 1.能够清洁眼部 | 1.清洁眼部的方法 |
(二)口部闭合 | 1.能够为遗体安放假牙 | 1.假牙安放方法 | |
(三)缝合组织 | 能够使用间断缝合方法缝合躯体创口 | 1.缝合工具与材料的名称及用法 2.间断缝合方法 |
3.3三级遗体整容师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一、 整 准 备 | (一)识别遗体 | 能够识别非正常死亡遗体 | 非正常死亡遗体的识别方法 |
(二)制订方案 | 1.能够制订非正常性死亡遗体的整容方案 | 非正常死亡遗体整容方案制订方法及要求 | |
二、 美 化 妆 | (一)面部化妆 | 1.能够正确调配不同遗体使用的化妆品 2.能够对不同年龄、不同肤色的遗体进行化妆 4.能够权衡头部比例及特征 | 1.假眉毛、假睫毛的制作方法 2.头部比例及特征 |
(二)剃须修面 | 1.能够使用推刀、削刀、滚刀方法剃须修面 | 1.推刀、削刀、滚刀的操作方法 | |
(三)发型制作 | 1.能够修剪造型 | 1.修剪造型的分类 2.烫发的吹风梳理方法与技巧 | |
三、 整 容 整 形 | (一)眼部闭合 | 1.能够用眼帽或棉花使眼睑闭合 | 1.眼帽或棉花的使用方法 |
(二)口部闭合 | 1.能够填充遗体咽部 3.能够使用封唇膏固定双唇 | 1.咽部填充的方法 | |
(三)缝合组织 | 能够使用连续缝合法缝合躯体创口 | 连续缝合的基本方法
|
3.4二级遗体整容师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一、 美 容 化 妆 | (一)面部化妆 | 1.能够调配化妆品 化妆 | 1.调配化妆品的方法 |
(二)发型制作 | 1.为头颅破损者修饰发型 | 1.修饰发型的方法与技巧 | |
二、 整 容 整 形 | (一)面部整容 | 能够使用器具对面部器官损伤进行修补 | 遗体五官损伤修补方法 |
注:本网站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相关诉求,请联系400-9900-097
京ICP备1200503号-12 91搜墓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C)2015- 2024JiuYiYongSheng Technology Allrights